四川搏击网红致人死亡,他该为自己行为负责

三年前,《华西都市报》曾经发过一篇这样的报道,时间为年2月15日。这篇名为《成都酒吧竟藏地下拳台为奖金搏命厮杀》的报道,实际上描写的就是如今的四川搏击网红王皓然。在这篇报道里,开篇讲述了当时只有16岁的王皓然,短短几下直接将41的白领李浪KO,并且导致其昏迷了整整三分钟。在今天看来,这名叫做李浪的白领真的应该大呼幸运,他在被王皓然KO昏迷了三分钟后,苏醒了过来,保住了性命。

但是,三年后,另一名叫做明佳新的西南财经大学大二学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。在同样短短的时间内被王皓然KO后,他倒下了,从这他倒下的这一刻起,这名来自农村的大二学生就再也没有醒过来,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2岁。

然而造成这一起悲剧的王皓然,实际上他的年纪比被他KO致死的明佳新还要小,只有19岁。但是,别看他只有19岁,但在国内的搏击圈里,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网红。

他身边的朋友是这样吹嘘王皓然的:泰拳王、金腰带”、“19岁这个年龄世界上没几个人能打过他”“11场全胜,3次直接KO对手”。然而,事实是这样的吗?

了解王皓然真实实力的人就明白,他的这个身手在搏击圈内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基础拳手。但他这个人非常懂得营销自己,他在成都开设了一家了一家拳馆,他营销自己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给自己带来丰厚的利润。

在他的简历上,有金腰带三个字。实际上,这金腰带是经人包装出来,是在泰国是花钱打SHARK比赛拿到金腰带。经过这一包装,再加上经常在视频平台上直播比赛,所以他在短时间内收获了很多的粉丝,这也给他带来了不菲的收入。

然而,他的这些对手都是些什么人呢?如果不是此次明佳新的事件,可能很多人还被王皓然蒙在鼓里。实际上,他的对手都是一些没有什么基础和经验的菜鸟级选手。如此前的白领李浪和这次的大二学生明佳新。

如果此次不是因为明佳新的离世,估计王皓然又得将此次搏击的视频上传至网上,并且还会炫耀自己又KO了什么拳王之类的。只是没想到,他的这一次操作失误,让他的真面目终于显露了出来。

只是他这样以虐菜的方式来走红的路线,却白白可惜了一条生命。那么,像王皓然这样的行为,在致人死亡后,到底要不要负责任呢?

实际上,在明佳新事件之前,搏击圈内也有几起这样类似的事件发生。

刘刚,中国搏击著名推广人,他在第一次参加职业联赛时,就将他的对手澳洲拳王兰斯-霍姆森击倒在地,导致其最终不治身亡。但是刘刚却并未因此而受到坐牢的惩罚,甚至他连赔偿都不必支付。

上官鹏飞事件,他当时的对手崔飞也没有被刑拘,赔偿也是由保险、办赛方、上官鹏飞和崔飞各自所属的体制内队伍来支付,崔飞在此次事件后也还是继续参赛。

从以往的情况判断,只要不是故意犯规,从未听说过有在擂台上致人丧命的拳手被判刑的事例。就算是这一比赛确实是不正规,但是比赛双方是有合同的,一般这种失手也不会成为故意伤人的刑事案件。也就是说擂台事故只要有正规的、双方签署的合同,一般不会涉及刑事问题。只是此次事件最终要看最终的赛事合同和定性(是斗殴还是比赛),目前,警方尚在进行调查中。

只是,对于这名搏击网红来说,在明知对方只是一名学生且无任何经验的情况下,还下如此重脚,确实相当不应该,不管最终他是否要负其他责任,在道德上,他就应该受到良心的责问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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